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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的争议

唐朝房玄龄等奉诏撰写的《晋书·陈寿传》,在承认陈寿“善叙事,有良史之才”的同时,又认为陈寿因为私仇而在书中有所表现。说“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又轻寿。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议者以此少之。”

《晋书·陈寿传》关于陈寿索米的这条史料,只有少数几位史学家如北周的柳虬、唐朝的刘知几等相信,而多数的史学家则认为这条史料不合事实,是假的。清朝的潘眉在《三国志考证》中指出:“丁仪、丁廙,官不过右刺奸掾及黄门侍郎,外无摧锋接刃之功,内无升堂庙胜之效,党于陈思王,冀摇冢嗣,启衅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随之,斯实魏朝罪人,不得立传明矣。其实在曹丕即王位后,就杀了丁仪、丁廙并男口,他们是没有子嗣的。《晋书》谓索米不得不为立传,此最无识之言。”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也指出:《晋书》谓“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被髡,故寿为《亮传》,谓将略非所长。此真无识之论也。亮之不可及处,原不必以用兵见长。观寿校定《诸葛集》,表言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励。至今梁、益之民,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过也。’又《亮传》后评曰:‘亮之为治也,开诚心,布公道,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恶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其颂孔明可谓独见其大矣。”由此可见,《晋书》贬陈寿之说,实为不实之词,不可尽信。

然而,《三国志》也有其不足之处,不可不注意。在叙事时,除了在某些人的纪和传中有矛盾之处外,其最大的缺点,就是对曹魏和司马氏多有回护、溢美之词,受到了历代史学家的批评。另外,全书只有纪和传,而无志和表,这是一大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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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的争议的相关内容

海瑞的族属争议

《明史》中说海瑞是琼山人,但没有具体民族记载。于是,关于海瑞是什么族的问题有三种说法:一是回族说;二是回族血统汉化说;三是汉族说。

一、回族说

195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海瑞》书中考证说:海姓在中国古代汉族中极为罕见,仅唐代有一海鹏,而根据海答儿这个姓名,属回族的可能性很大,波斯十四世纪有一地区长官,即名海答儿,元代也有好几个海答儿,都是回族。因此,一般认为海瑞是回族人。

对海瑞族属最新的介绍,有2000年6月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编印的《南京回族伊斯兰教史稿》,此书由伍贻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第七届委员会副会长)主编。

另外,光明日报于1959年11月26日曾有一专文,题目是《海瑞是否回族》,作者佩之。文中说:“明代政治家海瑞,据说出于回族。

二、回族血统汉化说

《粤东正气海瑞》一书说:如果说海瑞的祖先海答儿为回族人,海瑞本人则是回汉血统通婚的后裔。

三、汉族说

这类说法主要根据:《明史·列传第一百十四》总督胡宗宪尝语人曰:“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来推断。

陈继儒的争议

陈继儒曾隐居小昆山,得了隐士之名,却又经常周旋于官绅间,遂为一些人所诟病。诟病者认为隐士就要声闻不彰,息影山林,而不应身在江海之上而心居魏阙(指朝廷)之下。直到清乾隆间,蒋士铨作传奇《临川梦·隐奸》的出场诗,不少人就认为是刺陈眉公的。全诗是:“妆点山林大架子,附庸风雅小名家。终南捷径无心走,处士虚声尽力夸。獭祭诗书充著作,蝇营钟鼎润烟霞。翩然一只云间鹤,飞去飞来宰相衙。”松江古称云间,故有刺陈之说。

而陈眉公中庭书一联云:

天为补贫偏与健

人因见懒误称高

此联系集陆放翁诗联,名虽谦抑,实则简傲。“误称高”三字,其中包涵了复杂的心情:是真“高”还是假“高”,是应该称谓还是“误称”了,当然,其中也有辩解的成分。辩解归辩解,然而巧言岂能无本意?

对于陈眉公的“飞去飞来宰相衙”之行为,就连其同时代的人也当面讥斥的。梁章钜的儿子梁恭辰所撰的《巧对续录》记载,陈眉公在王荆石家遇一显宦,显宦问王荆石:“此位何人?”荆石回答说:“山人”。显宦曰:“既是山人,何不到山里去?”讥讽陈眉公在门下也。在吃饭时,显宦出令曰:“首要鸟名,中要《四书》,末要曲一句承上意。令曰:“十姊妹嫁了八哥,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只是二女将靠谁?”众客寂然,摇头莫能对,显宦喜形于色,众人都将目光落在陈眉公身上。陈眉公对之曰:“画眉儿嫁了白头翁,吾老矣,无能为也矣,辜负了青春年少。”

对语颇妙,作为文学家名或不虚,时人讥之,恐怕周旋官绅间亦是属实。

侯方域的文风与争议

侯方域的文章风采,著名于时。史可法给多尔衮的回信《复多尔衮书》即为方域起草。他的散文往往能将班、马传记,韩、欧古文和传奇小说手法熔为一炉,形成一种清新奇峭的风格,而尤以传记散文见长。

《李姬传》歌颂了明末秦淮名妓李香君明大义、辨是非,不阿附权贵的高尚品德。写品行高洁、侠义美慧的李香君,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同时也写反面人物阮大铖及其他人,均有声有色,形象生动。文字简练,叙事分明,情节曲折,具有短篇小说的特点。

侯方域受其先辈的教育和影响,参加了进步的爱国团体复社,与魏志贤的余党又展开了积极的斗争。秦淮名妓李香君对侯方域倾心相爱,并支持他揭露和抨击阉党。侯方域与李香君的爱情故事,被清代戏剧家孔尚任编成名剧《桃花扇》该剧除被多种剧种上演外,还搬上了银幕和荧屏,影响颇大,成为中国戏剧史上的一块丰碑。明朝灭亡后,三十五岁的侯方城回到归德老家。回想起自己遭遇坎坷,事业一无所成,悔很不已,发誓终生不仕。他建造了壮悔堂,致力于研究学问,创作诗文。在这里,完成了他的两部文集。三十七岁时,因不能做官郁闷在怀和思念香君,不幸染病身亡。2005年7月,商丘市睢阳区政府投资制作了三组共12个蜡像,有侯方域和常氏夫人、香君拂琴等,个个真人大小,栩栩如生。还有从民间收藏的近百余件古式家具、陶瓷器具陈列其间,极大地丰富了景点的内涵。睢阳区还投资100余万元,重修了侯方域父亲、明代户部尚书侯恂的故居,又从民间征集了大批珍贵古物充实其间。然其为人颇有伪君子之嫌,将不仕之过推于女子之因,乃大丈夫所为耶?

魏徵的籍贯争议

史书大都记载魏徵是巨鹿人,但馆陶和晋县却记载魏徵是“巨鹿下曲阳人”。下曲阳属于巨鹿,遍观从隋朝、唐朝到今天,历代政府所设巨鹿郡的辖境都在邢台市范围。而且唐时的馆陶和晋县不属于巨鹿郡管辖,且馆陶和晋县的县志中也没有魏徵任何记载。民国时期,邢台巨鹿古城发掘出的唐代时期的魏徵祠堂和魏徵铁像也证明魏徵是邢台巨鹿人。

段文昌的籍贯争议

关于段文昌的籍贯,《新唐书》和《旧唐书》有不同的记载。《旧唐书》认为是西河人:“段文昌,字墨卿,西河人”。《新唐书》则认为:“文昌,字墨卿,一字景初,世客荆州”。今人涉及段文昌多按《新唐书》的说法,或者直接写成山东齐州人。

如果根据出生地确定某人的籍贯,旧唐书的记载比较符合历史,段文昌应该是西河人。理由如下:

1.宋代《太平寰宇记》记载的汾州西河县最著名人物只有段文昌。《太平寰宇记》撰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比《新唐书》早,编者乐史生活于宋初,他将段文昌列为汾州唯一的名人,说明当时朝野认同。

2.《旧唐书》对段氏家族与荆州的关系记载的很清楚。《旧唐书》在记载“西河人”的同时也记载“文昌家于荆州,倜傥有气义,节度使裴胄知之而不能用”、“文昌于荆、蜀皆有先祖故第,至是赎为浮图祠。又以先人坟墓在荆州,别营居第,以置祖祢影堂”,说明《旧唐书》对段文昌家族迁居南方的事情是比较清楚的。如果段氏家族居荆州与西河没有联系,《旧唐书》作者决不会写“西河人”。

3.段文昌原籍西河有历史依据。段文昌祖辈段志玄起家太原,所以段志玄子孙迁居太原汾州西河合乎情理。

段氏家族从隋末迁离山东齐州,到段文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二百多年,说祖籍山东齐州还可以,说段文昌是山东齐州人就没有任何道理了,所以断不能说段文昌是齐州人。《新唐书》表达为“世客荆州”不等于说段文昌是荆州人。段氏家族客居荆州就是说他们不是荆州人,或者说段氏父子没有一个生于荆州。所以《旧唐书》和《太平寰宇记》认为段文昌是西河人的说法是正确的。

因此,段文昌应该是西河人(今山西汾阳),祖籍齐州(今山东临淄),晚年父子客居荆州。

刘洎的死因争议

刘洎的死因,史说纷纭,一直备受史学家的关注。

《旧唐书》、《新唐书》都认为刘洎之死,是因褚遂良向唐太宗进谗言。

司马光则以道德人品立论,认为忠良正直的褚遂良不会行诬告之举,褚遂良谮杀刘洎的说法全都是许敬宗的诬陷。宋人孙甫、苏轼亦有同样的观点。

而近现代史学家则往往从政治大局出发来看待褚遂良是否谮杀刘洎的问题。吕思勉先生就指出褚遂良谮诬刘洎为事实,而唐太宗杀之自有别故。汪篯先生提出太宗之所以杀刘洎在于“刘洎与李治素不同心”,而褚遂良则投合了太宗顾忌心理。王元军先生发挥了汪篯先生的观点,针对各家以为许敬宗借修《实录》之机而诬蔑褚遂良的说法,提出贞观十九年的《实录》并非许氏所修,而褚遂良谮杀刘洎应是事实,褚遂良之所以有这样的举动,原因还在于刘洎不利于李治的顺利接班。

孙思邈的生卒争议

孙思邈的卒年,《旧唐书·孙思邈传》谓“永淳元年卒”。《新唐书·孙思邈传 孙思邈》则称“永淳初,卒”。按唐高宗永淳年号仅为二年,永淳元年为公元682年,亦即永淳初年,两《唐书》对此并无抵牾,古今学者基本上均从此说。

有人提到唐人刘肃(元和,\u0026lt;公元806——820年\u0026gt;)所撰《大唐新语》中所谓孙氏“永徽初卒”之说,南唐沈汾《续仙传》更谓孙氏卒于永徽二年(公元652年)二月十五日之语,因而有所质疑。

我们认为,尽管孙思邈在其《备急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著作中明确提到其自身活动的年代记载,最晚只见永徽二年(公元650年)为一功臣治疗箭矢不出痼疾;尽管两《唐书》孙传所述孙氏生平有不少疑误,显庆(公元656——661年)见高宗召见孙氏,两《唐书》及《唐会要》均有类同记载,孙氏从高宗去九成宫,卢照邻与其同居于光德坊府第等,……均可证明(《大唐新语》)之说为谬。尤其是涉及唐朝早期帝王的活动。据《廿二史札记》作者研究,多为搜集参考了该时期诸帝《实录》所撰,故显庆时高宗召见思邈,孙氏从卒九成宫以至于永淳初是可信的。

对于孙思邈的生年,虽然截至目前,国内外学者多从581年之说,但仍存在有不同观点,主要有:

生于公元581年

清·纪晓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唐书·隐逸传》称其‘少时,周洛州刺史孙思邈画像,独孤信称为圣童;及长,隐居太白山。隋文帝辅政,以国子博士徵,不起。’则思邈生于周朝,入隋已长;然卢照邻《病梨树赋序》称‘癸酉岁于长安见思邈,自云开皇辛酉岁生,今年九十二’,则思邈生于隋朝。照邻乃思邈之弟子,记其师言,必不妄。惟以《隋书》考之,开皇纪号凡二十年,止于庚申,次年辛酉。已改元仁寿,与史殊不相符。又由唐高宗咸亨四年癸酉上推九十二年,为开皇二年壬寅,实非辛酉,干支亦不相应。然自癸酉上推九十三年,正得开皇元年辛丑,盖照邻集传伪异,以辛丑为辛酉,以九十三为九十二也。史又称思邈卒于永淳元年,年百余岁,自是年上推至开皇辛丑,正一百二年,数岁相合,则生于周后,隐居不仕之说,为史误审矣。”

依照纪晓岚上述观点,则孙思邈当生于隋文帝开皇元年辛丑(公元581年),卒于唐高宗永淳元年壬午(公元682年),享年101岁。

生于公元560年以前

费得道《中国医学史略》认为两唐书孙传所谓孙氏在周宣帝时因王室多故而隐居太白山以及杨坚辅政时徵孙氏为国子博士,孙氏称病不起等史料,推论孙思邈在578——579年间至少年逾弱冠,如此,孙氏应在公元560年以前诞生,其享年应为120岁以上。史仲序、张志远氏主张类似此说。

生于公元557年

一说孙思邈的生年在北周孝闵帝元年(541)左右,卒年仍为永淳元年,享年一百四十一岁。其主要根据是:一,依《旧唐书·孙思邈传》,北周宣帝时孙思邈以王室多故,隐居太白山。隋文帝杨坚辅政,征为国子博士,但孙思邈称疾不出仕。按周宣帝即位于建德七年(578),次年禅位于静帝,而杨坚辅政是在大象二年(580),故孙思邈生于开皇元年的说法令人怀疑。二,魏徵等于唐太宗贞观时奉诏修齐、梁、陈、周、隋五代史,曾屡次询访孙思邈,而他“口以传授,有如目睹”。按修史人员如姚思廉生于557年,李百药生于565年,他们熟知前代史事,难道还会一再询访比自己小一、二十岁的孙思邈?三,《旧唐书·孙思邈传》说:“询之乡里,咸云数百人,话周、齐间事,历历如眼见,以此参之,不百岁人矣。”据史推之,孙思邈当生于557年左右,则列传中的有关史事大多可以讲通。若其的确卒于永淳元年,那么孙思邈的享年应为一百二十余岁。他精通医术,善于保养,长寿是有可能的。

生于公元541年

马伯英等均持此说。他们的主要观点是:过去史家认为辛酉实为辛丑之误,以及将照邻《病梨树赋序》中“今年孙思邈像九十二”改为“今年九十三”等论据不足且不够可靠,并指出以《北史》、《周书》中无独孤信任洛州总管记载,而否定隐居太白山,被赞为神童,杨坚征召等三条史料是难以信服的。马伯英等氏等则认为孙氏自云“开皇辛酉岁生”是其闪烁之词,隋文帝系梁·大同七年(公元541年)生,恰为辛酉,以开皇年号谑代帝讳,其全句可理解为“我是与开皇皇帝同年即辛酉年(公元541年)出生的。”他们认为以此推论,则独孤信赞“圣童”(可能在550——556年间回长安期间),杨坚征召、魏徵修史请教于孙氏等史料均可得到解释。郭霭春亦主公元541年之说。依此而论,孙氏当享年141岁。

生于515年或518年

黄竹斋《医仙妙应孙真人传》,认为独孤信赞称孙思邈为“神童”,应为独孤信受命入关抚岳(贺拔岳)余众的梁中大通六年(公元534年),此时孙思邈年已弱冠,向上推十九年,故孙氏生年则当在梁天监十四年(公元515年),永淳元年卒,则享年168岁。于此观点相近者为清·刘毓松所著《通义堂文集·千金方考》,据其推算,独孤信评品孙氏的时间为梁`·大同三年(公元537)至大同四年(公元538年)之间,当时孙适满20岁,自此上溯20年,当生于北魏神黾元年至二年之内(公元518——519年),如此,孙氏享年为164——165岁。

李世民的相关争议

出生年月关于李世民的出生日期,主要由以下三种说法:

1、《贞观政要》记载:李世民的生日是十二月癸丑;《资治通鉴》记载:李世民的生日是十二月癸未。

2、据《旧唐书》记载:李世民卒年五十二岁,生于隋开皇十八年十二月戊午(599年1月23日)。

3、据《新唐书》李世民卒于贞观二十三年五月廿六己巳日(公元649年7月10日),年五十三岁,则李世民的出生年月为隋开皇十七年十二月戊午(598年1月28日)。

已故中国历史学家胡如雷经过考证认为:根据李世民同母弟李玄霸十六岁时死于大业十年,而倒推出李玄霸生于开皇十九年,所以若李世民生于开皇十八年十二月,则李玄霸最迟生于开皇十九年十二月,两兄弟生辰过近,不太可能。

修改实录李世民曾多次向史官要求阅读记录皇帝的言行的《起居注》。初时褚遂良不许,后来他再要求房玄龄,房应允并与许敬宗将《起居注》删定为《高祖实录》、《今上实录》,於贞观十七年七月癸巳日献予太宗,但唐太宗终归未能得观《起居注》。

参读武德年间所著《大唐创业起居注》(不曾被官方修改),以及订正详实的《资治通鉴考异》(同时记录了《实录》、野史、物证等考据》),再考查《旧唐书》等(以《实录》为蓝本)相关记载,不同之处仅存于三个方面:其一,太原起兵的发起人是谁;二是,隐太子李建成在攻取长安时的战功;再有,李渊宫闱禁中的是否检点。而上述三个方面皆以“玄武门之变”为中心而展开,其余初唐历史事件,各史料中所载(包括不受官方干预的稗官野史)竟保持高度一致。由此可知,除“玄武门之变”外,其它的初唐历史事件并无唐太宗参与删改杜撰的可能。

因此,历来学者都将目光聚焦于“玄武门之变”,史书也记载李世民对“玄武门之变”的关注,要“削去浮,要求直书其事”。史家对此有不同看法:一些学者认为李世民此举使自己亲杀兄弟的事实在史书中保留了下来,如王夫之从道德的角度批判李世民,认为直书其事是不知羞耻,“至於自敕直书,而太宗不可复列於人类矣”;一些史学家则认为,直书其事其实是唐太宗公然指使臣下在“玄武门事变”的相关记载中美化自己;但更多的学者,能够在“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下,坦然的接受认可这次皇家宫廷政变和太宗之举。

去世原因李世民在他人生的前期,对道教的方术迷信是不屑一顾的,并且还对秦皇汉武的求仙活动持批判的态度。但是李世民晚年,随着功业的隆盛与年岁的增高,也与历史上许多有所作为的封建帝王一样,开始服食丹药。对仙道丹药之事,唐太宗突然来了个大转弯,其直接原因与其情绪的消沉和健康状况的恶化有关。

从史籍上可知,唐太宗在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以前多次外出围猎,精神焕发,骑射娴熟,说明他这时还有充沛的精力与健康的体魄。可是,从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开始,直至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临终的6年当中,外出围猎仅有一次。这从中透露了一个信息,即他的健康状况趋向下降。究其原因,太子承乾被废,魏王泰被黔,对他的思想刺激很深,甚至一度产生了自杀的念头。精神上的郁郁寡欢,影响了他的身体健康。以前很少服药的李世民,这时开始服食药石了。据《贞观政要》载,当时有太子右庶子高季辅上疏陈述政事得失,唐太宗认为他说的有益子国,“特赐锺乳一剂,谓日:‘卿进药石之言,故以药石相报。”元戈直作注说:锺乳,产于石,食之使人通气生胃。”此药是唐太宗当时常服的。由此可知,他在这时已患了消化不良症,不得不接触“药石”了。

从外国引进丹药,大概是李世民的首创。大臣们为了迎合唐太宗的这种心理,向他推荐了天竺国(今印度)的一名方士。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王玄策借兵吐蕃、泥婆罗,大败中天竺帝那伏帝国,俘虏了其国王阿罗那顺与方士那罗迩婆婆寐。同年五月,王玄策将这个方士进献给李世民。从西方来的“洋方士”那罗迩娑婆寐“自言寿二百岁,云有长生之术”,宣称能配制金石秘剂。这个谎言打动了唐太宗期望康复、幻想长寿的急切心理。

经过近一年的炼制,到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春,丹药终于出炉,崔敦礼等赶紧捧送入宫,正在病中的唐太宗见到盼望已久的古印度方士炼出的仙丹,如获至宝,按照那罗迩娑婆寐的嘱咐,依法服食。然而,唐太宗万万没有想到,长生药竟成了催命药,他在三月吃下丹药,身体顿觉不适,病情大为加剧,竟导致“暴疾”,没过两个月就死去了,享年52岁。

对于李世民服丹中毒以致暴亡之事,唐朝的大臣及后代史学家都多次提到。

据《旧唐书·郝处俊传》载,唐高宗时,有东台侍郎郝处俊谏阻李治不要服食胡僧炼成的“长年药”,说:“昔贞观末年,先帝令婆罗门僧那罗迩娑婆依其本国旧方,合长生药,胡人有异效,大渐之阮,名医莫知所为。”

《旧唐书·宪宗本纪》也载,唐宪宗时的朝中重臣李藩也曾说:“文皇帝(即唐太宗)服胡僧长生药,遂致暴疾不救。”所说“暴疾”,即指丹药中毒;“不救”,指无法抢救。从中可知中毒之深、药性之烈。

李显的死因争议

按照两《唐书》和《资治通鉴》的记载,唐中宗李显是被毒死。按照这个说法,韦后的两个情人杨均和马秦客害怕和皇后私通的事情败露,韦后想当皇帝,而安乐公主想当皇太女,几方势力都觉得中宗碍手碍脚。于是,大家联合搞出了一碗毒汤饼。

为了增强这个说法的合理性,《资治通鉴》在景龙四年的五月,也就是唐中宗去世的前一个月还特意加上一笔:“五月,丁卯,许州司兵参军偃师燕钦融复上言:‘皇后淫乱,干预国政,宗族强盛;安乐公主、武延秀、宗楚客图危宗社。’”

中宗应该不是被毒死的。有以下几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在现存史书中,第一次提到唐中宗李显被韦后谋杀,是在此后半个多月的一场针对韦后的政变中,带有明显的军事动员色彩。就在中宗去世十八天后,太平公主和李隆基联合发动了政变。当时一个政变的将军对士兵说:“韦后毒死先帝,我们今天要杀死韦后,为先帝报仇!”显然,说韦后毒死中宗只是给政变找个充分的理由,不足以作为了解事实的依据。

第二个理由,完全把安乐公主作为反面教材来对待的《旧唐书》提到了她想当皇太女、修定昆池等作威作福的许多细节,但是却根本没提到她还给中宗下过毒。显然,这样的重大遗漏,绝不是因为《旧唐书》的作者袒护安乐公主,只能说在当时人们还不认可安乐公主投毒这件事。

第三个理由,韦后和安乐公主在死后都以礼改葬。在唐中宗死后半个多月,韦后和安乐公主也死于政变。虽然政变打出的旗号是她们两个人毒死中宗罪该万死,但是在政变结束后不久,她们俩却还是被以礼改葬了。如果她们真毒死了中宗,怎么还能认可她们的身份、以礼改葬。

第四个理由,韦后和安乐公主当时并没有毒死中宗的现实需要。她们当时的准备还非常不充分,如果唐中宗在,她们还可以背靠大树,在他的保护下进一步发展势力。这样看来,说韦后母女狗急跳墙,毒死皇帝的记载并不可信,属于当时胜利者的谎言。

唐中宗的死因还有以下几种可能。众所周知,李唐家族有心脑血管的遗传病史,唐高祖、唐太宗、长孙皇后、唐高宗统统患有“气疾”、“风疾”,这在古代都指心脑血管类疾病。正因为如此,李唐王朝的皇帝们并不长寿,李显五十五岁死亡尚属正常。

另外,有的心脑血管疾病是以发病急、死亡率高为特征的,李显在事先没有表现出什么症状的情况下暴卒,也符合心脑血管疾病的一般规律。这样看来,说韦后母女毒死中宗是一个千古冤案。当然,这只是一个推测。

但是,无论如何,唐中宗的死,对于当时政坛来说又是一场大地震,惹出了一系列的权力纷争,最终由李隆基取得胜利政权,唐朝也进入短暂的稳定发展时期。

杨玉环的籍贯争议

华阴县说法杨玉环的高祖父杨汪是隋朝的上柱国,为华阴人。

【反驳】:迁居三代后就不属于第一代的原籍了,而杨汪的曾祖父杨尚希籍贯都有南北朝时弘农灵宝(今河南灵宝市)、隋朝时弘农华阴(今陕西华阴市)两种说法,说杨玉环祖籍在弘农郡华阴县太过草率。而且持“华阴说”观点的人很明显难以自圆其说,因为这些人连杨尚希出生在什么朝代都搞不清楚。

永乐县说法《杨太真外传》等古书中均记载:杨玉环随叔父迁至蒲州永乐之独头村。

【反驳】:由此可以充分证明,杨玉环祖籍并不是蒲州永乐,更不是出生于蒲州永乐,只不过是在当地生活过一段时间。

容州说法漏洞一:广西容县有一块当地人自认为唐代的石碑,记述着唐天宝四年四门助教许子真所写的《容州普宁县杨妃碑记》,并说这是杨贵妃事迹最早的记载。

【反驳】:天宝十五载(756年)才有的安史之乱,不知许子真是怎样提

前11年,在天宝四年就预知了杨贵妃的遭遇。从全国范围来看,有关于这个许子真的记载,除了容县以外,是完全没有,可见其一点名气都没有,或者这个人其实就是当地人虚构出来的。而容县把许子真的地位捧的很高,事实上一个小小是四门助教只不过是高等学校教员老师中职称低于讲师的一种初级职称。因此,此碑文完全无任何权威性。

漏洞二:杨妃容州碑记,碑文不长:“杨妃,容州杨冲人也。离城一十里。小名玉娘,父维,母叶氏”。

【反驳】:正史《旧唐书》与野史《杨太真外传》等均指明杨玉环的父亲名叫杨玄琰,而不是什么杨维。

【反驳】:杨贵妃精通音律舞蹈,所受到的优越教育与容县当时闭塞落后的条件是极其不吻合的。

漏洞三:杨贵妃喜欢吃荔枝,她就是容县人。

【反驳】:以唐朝当时的国力,几乎整个亚洲的藩属国都会向唐朝进贡,隋唐大运河通南达北、一日千里,皇宫里的妃嫔什么山珍海味都可以吃到。杨玉环喜欢吃哪里的特产并不代表她就是哪里人,很多中国人都喜欢吃洋快餐。

漏洞四:容县石碑碑文:开元二十四年,明皇诏入内,号太真。

【反驳】:《旧唐书》等正史均记载杨玉环于天宝四年为贵妃。

蜀州说法公元718年杨玄琰卒,杨玉环生于公元719年,属遗腹子,父亲出仕蜀州司户,她便出生在蜀州。蜀州就是今天的崇州,在唐宋时期,成都西边的崇州被称为蜀州。

【反驳】:《旧唐书》上的记载:杨贵妃的父亲叫杨玄琰,曾任蜀州司户。所以,持这种说法的人,都认为杨贵妃出生于蜀州。可是,没有一本正史文献记载她出生于蜀州,只是记载其童年的时候在蜀州度过的。杨贵妃既然是遗腹子,就根本不可能在杨玄琰死后的第二年出生于蜀州。古代的官员任期满或者死后,下一任官员马上就会来府上接任,而杨玄琰的家眷根本无处安身。杨玄琰生前任上的府邸并不是他自身的私有财产,更不是他的家,只是他当官时暂住的地方,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所以,杨玉环的母亲是在杨玄琰死时当年返乡回家,于第二年在虢州阌乡生下杨玉环。

阌乡县说法关于杨玉环的祖籍,有虢州阌乡说、山西蒲州永乐说、弘农华阴说等。种种说法不一,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杨玉环的父亲是杨玄琰。

《旧唐书》、《杨太真外传》等均指明杨玉环父亲为杨玄琰,包括其祖父杨志谦、高祖父杨令本、六世祖杨尚希等均记载是虢州阌乡人。这是有关杨玉环身世最为准确记载。抛开祖籍论,按照她父亲的籍贯也是虢州阌乡人。

蔡琰的相关争议

丈夫争议

关于蔡琰在北方是否嫁于左贤王历来有不一样的看法:据《后汉书》记载,蔡琰是“没于”左贤王,而不是“嫁于”左贤王,而且一般匈奴王的妻子都被称为“阏氏”,但是蔡琰在北方二十年,没有这个称号,所以认为蔡琰与左贤王并不是夫妻关系;但另一种说法认为,曹操赎回蔡琰花费了非常大的价钱,远远超过了普通奴隶的价格,可以看出蔡琰在匈奴那边的地位也不低。一些文艺作品像京剧等就将蔡文姬写成左贤王的王妃。两种说法孰是孰非,仍存在争议。

作品争议

郭沫若在为曹操翻案的同时发表论文质疑蔡琰的作品是不是出自蔡琰之手。郭沫若等人认为《后汉书》所著录的《悲愤诗》不是出自蔡琰之手,主要理由有三点:1.据《后汉书·董祀妻传》,文姬是“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诗中不应说是为董卓部众所驱虏。2.文姬之父蔡邕受董卓重视,在董卓控制的中央政权里爵位很高,董卓死后他才被王允所杀,文姬的流落必定在蔡邕死后,而诗中说为董卓所驱虏入胡。3.骚体一章中有“历险阻兮之羌蛮”一句,与文姬为南匈奴所掠获事实不合。又有“沙漠壅兮尘冥冥,有草木兮春不荣”二句,与当时南匈奴所处地域河东平阳一带地理环境不合。

但谭其骧认为这三项中,没有一项是站得住的。因为:1.董卓的部众中正多的是羌人和胡人,《悲愤》中说“卓众来东下”,“来兵皆胡羌”,这些胡兵不正是“胡骑”?2.南匈奴自中平五年(188年)以来已分裂为二部分,一部分内徙河东,另一部分仍在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如果“南匈奴”是指留居在那里的一部分,地理环境与所描叙的就正相符合。3.董卓的部众纪律很差,当时蔡文姬在关东原籍被掳,蔡邕远在长安,而她被掳后三个月蔡邕即被杀,无从获得消息,更谈不上营救。董卓部队中的羌胡都是关中人,蔡文姬被掳后被西驱入关,入关后到过羌蛮之地,也就毫不足怪。所以可以肯定《悲愤》二章确是蔡文姬的作品。

生年争议

蔡琰的生年一说是174年,一说是177年,但都是猜测,没有史料依据。

蔡文姬的相关争议

丈夫争议

关于蔡琰在北方是否嫁于左贤王历来有不一样的看法:据《后汉书》记载,蔡琰是“没于”左贤王,而不是“嫁于”左贤王,而且一般匈奴王的妻子都被称为“阏氏”,但是蔡琰在北方二十年,没有这个称号,所以认为蔡琰与左贤王并不是夫妻关系;但另一种说法认为,曹操赎回蔡琰花费了非常大的价钱,远远超过了普通奴隶的价格,可以看出蔡琰在匈奴那边的地位也不低。一些文艺作品像京剧等就将蔡文姬写成左贤王的王妃。两种说法孰是孰非,仍存在争议。

作品争议

郭沫若在为曹操翻案的同时发表论文质疑蔡琰的作品是不是出自蔡琰之手。郭沫若等人认为《后汉书》所著录的《悲愤诗》不是出自蔡琰之手,主要理由有三点:1.据《后汉书·董祀妻传》,文姬是“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诗中不应说是为董卓部众所驱虏。2.文姬之父蔡邕受董卓重视,在董卓控制的中央政权里爵位很高,董卓死后他才被王允所杀,文姬的流落必定在蔡邕死后,而诗中说为董卓所驱虏入胡。3.骚体一章中有“历险阻兮之羌蛮”一句,与文姬为南匈奴所掠获事实不合。又有“沙漠壅兮尘冥冥,有草木兮春不荣”二句,与当时南匈奴所处地域河东平阳一带地理环境不合。

但谭其骧认为这三项中,没有一项是站得住的。因为:1.董卓的部众中正多的是羌人和胡人,《悲愤》中说“卓众来东下”,“来兵皆胡羌”,这些胡兵不正是“胡骑”?2.南匈奴自中平五年(188年)以来已分裂为二部分,一部分内徙河东,另一部分仍在今内蒙古河套一带,如果“南匈奴”是指留居在那里的一部分,地理环境与所描叙的就正相符合。3.董卓的部众纪律很差,当时蔡文姬在关东原籍被掳,蔡邕远在长安,而她被掳后三个月蔡邕即被杀,无从获得消息,更谈不上营救。董卓部队中的羌胡都是关中人,蔡文姬被掳后被西驱入关,入关后到过羌蛮之地,也就毫不足怪。所以可以肯定《悲愤》二章确是蔡文姬的作品。

生年争议

蔡琰的生年一说是174年,一说是177年,但都是猜测,没有史料依据。

刘彻的生日争议

《史记》王太后传云“未生而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王夫人生男。”而索隐《汉武故事》云“帝以乙酉年七月七日生于猗兰殿”,《汉书》王太后传云“未生而文帝崩,景帝即位,王夫人生男。”,《史记》与《汉书》皆以武帝生于景帝即位后而孕于文帝去世前,汉文帝崩于后七年六月己亥(公元前157年7月6日)时武帝在孕期内,六月丁未(公元前157年7月14日)景帝即位,如以七月七日算武帝当生于汉文帝后七年七月七日(公元前157年8月10日)而当年为甲申年;若据《汉武故事》云“帝以乙酉年七月七日生于猗兰殿”,则武帝生于景帝元年乙酉年七月七日(公元前156年7月31日),与《史记》、《汉书》所记“未生而文帝崩,景帝即位,王夫人生男”相差一年,且孕期超过十三个月(公元前157年7月6日文帝去世之前怀孕至公元前156年7月31日武帝出生)非一般正常孕期,所以应以《史记》、《汉书》所记“未生而文帝崩,景帝即位,王夫人生男”为武帝生年依据。

《史记》汉武帝本纪云“孝景四年,以皇子为胶东王。孝景七年,栗太子废为临江王,以胶东王为太子。孝景十六年崩,太子即位,为孝武皇帝。”,《汉书》汉武帝纪云“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以《史记》和《汉书》所记武帝当生于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而为周岁,至孝景四年四岁立为胶东王,至孝景七年七岁立为皇太子,孝景十六年十六岁太子即位为孝武皇帝,武帝当生于汉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而当在三月份或三月前应不出十个月的孕期,《汉武故事》所记日期“乙酉年七月七日”当不可信。根据《史记》、《汉书》王太后传“景帝即位,王夫人生男”,武帝应生于汉文帝后七年六月丁未(公元前157年7月14日)景帝即位之日。

如果以汉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出生当在三月份或三月之前的春季,如果以汉文帝后七年(公元前157年)出生当在六月份景帝即位之后或六月之后后半年。

司马迁的争议

出生时间关于司马迁的生年,他本人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没有记述,班固《汉书·司马迁传》亦缺乏记载。后世研究者一说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景帝中元五年),一说生于公元前135年(武帝建元六年),相差十岁。  公元前145年取自《太史公自序》的《正义》,唐代张守节注。《正义》注称:“太初元年,迁年四十二岁。”公元前104年(太初元年)往上推41年,则是公元前145年(景帝中元五年)。王国维、梁启超等主此说。公元前135年取自《太史公自序》的《索隐》,依据晋代张华《博物志》称“大夫司马迁,二十八岁古六月乙岁卯,石也”。也就是说,公元前108年(汉武帝元封三年),司马迁升为太史令,年28岁,由此上推27年,即公元前135年(武帝建元六年)应为司马迁生年。郭沫若等主此说。一般采用前说。

建元六年说持“建元六年说”者,千方百计证明《博物志》是对的,而认为张守节的《正义》是错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博物志》该条所录的是汉代记籍簿,它记载着司马迁的姓名、年龄、居住地、官爵、拜官年月和俸禄等等。如此详细而真切,是录自汉代文书,其真实无疑。这是一种原始材料,其价值远超过一般史书。其二,司马迁《报任安书》中有一句话:“今仆不幸早失二亲。”如按《正义》所言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10年(元封元年)其父司马谈死时,司马迁应是36岁。按常理说,36岁死去父母说不上“早失二亲”。如按《博物志》所言,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35年(武帝建元六年),即26岁父死,说早失二亲尚说得过去。其三,司马迁《报任安书》作于公元前91年(征和二年),如果他生于公元前145年(景帝中元五年),这一年应是55岁,他做郎中是在20岁左右遨游各地回来后的事,那么,他应该说待罪辇毂下30余年了。司马迁不会连自己做过的事都记不清。只有晚生10年,即公元前135年(武帝建元六年),才符合其说。

景帝中元五年说持“景帝中元五年说”者除依据张守节的《正义》外,还提出以下几个问题或论据。其一,王国维在《太史公行年考》中认为后人引用《博物志》所以年“二十八”应是年“三十八”之误。《正义》注称“太初元年”,司马迁“年四十二”是正确的。其二,根据《史记·游侠列传》所载公元前127年(武帝元朔二年),下令将各地豪强和资财三百万缗以上的富户迁往茂陵,郭解财产不多,也被强行迁徙,司马迁也见到郭解,他说:“吾观郭解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若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35年(建元六年),当时年仅9岁,决不可能对人有如此深刻的观察和心理活动。如果按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景帝中元五年),年龄为19岁,似更合适。其三,根据《汉书·儒林传》,司马迁曾向孔安国学习古文,然据《史记·孔子世家》和《资治通鉴》,孔安国在公元前127年(武帝元朔二年)为博士,当年司马迁年方9岁,一个9岁的孩子是不可能去太学向一个经学大师求教和商量问题的;如果生于公元前145年(景帝中元五年),此年19岁,似较合理。司马迁生平经历的争议很多,出生年代是争论最多的。

西南夷记司马迁与西南夷:蜀地以南的西南夷地区包括今天的四川西部、贵州、云南等地区,这里在秦朝时设立郡县,司马错攻占的黔中郡就是今天的贵州地区。汉朝建立后,西南夷地区自立,其中黔中是夜郎国,在云南西部有滇国,滇国北部是邛都国,东部是昆明等地。汉朝建立近七十年,与西南夷没有建立联系,《史记》的太史公自序记载派司马迁出征西南夷,攻占昆明、邛、笮等地应该是汉与西南夷最早的交往。西南夷传也记载直到建元六年时才与夜郎国通使,攻占昆明的时间应该是在此之前,以后的记载中没有关于攻占昆明的记载,而元狩元年开始派使臣通身毒(印度)时被滇国阻挡,使臣都滞留昆明,可见当时司马迁攻占的昆明是汉朝的边境。前135年唐蒙出使夜郎,留下了著名的夜郎自大的典故,滇国也对汉使提出过同样的问题,这是两国长期与汉朝没有交往、封闭的原因。司马迁攻打昆明和邛的时间应该是在建元元年以前,因为他从西南回到中原时他的父亲被封为太史公参与封禅准备,在洛阳病重,临终让他从事历史写作。建元元年进行建明堂、封禅、改服色活动的失败,固然有窦太后反对儒术,也和太史公司马谈在洛阳病逝有重要关系。司马迁此后就再也没去西南地区,在唐蒙使夜郎后,汉武帝让他修建通夜郎的道路,耗费大,蜀人都反对,汉武帝派司马相如前往安抚蜀地。司马相如回报后,汉武帝询问他对西南夷内附的政策,司马相如建议招抚,因此被派往蜀地出使,担任中郎将,率领副使王然于、壶冲国、吕越人等前往招抚西南夷,司马相如这次招抚、开拓不费兵卒就取得重要成功,西南夷传记载总共设立了十余县,当时一郡也就数县,司马相如开拓的地区被设立都尉治理。由于班固对《史记》的删改,造成了后世误解历史,就像班固把司马迁的封禅书照搬到《汉书》中,只是把“太史公”窜改为“太史令司马谈”那样,其实司马谈没参加元封元年的封泰山,是司马迁参加了元封元年的封禅。司马谈在建元去世,他在对司马迁的遗嘱中也说了自己没能参加封禅是命运,怎么可能像班固写的参加元封元年的封禅。在司马迁平定昆明、邛回中原后,直到平定南越,汉朝才对西南夷用兵。派八校尉攻打,灭亡了头兰,设立牂牁郡,迫使夜郎朝见,元封二年派兵攻滇国,最终使滇国臣服,但是没有直接攻占夜郎和滇国,只是设郡封两国为王,也没能打通去身毒的道路。

出生地点《太史公自序》云:“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此龙门在何处,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说在今陕西韩城市,一说在今山西河津县。  最早持“陕西韩城说”者是唐代的张守节,他在《史记》“正义”中说:龙门山在夏阳县(今韩城)。同时,韩城市嵬东乡徐村住有冯、同二姓,均自认为是太史公后裔。他们自称,原本为司马姓氏,因为司马迁受宫刑,后人为避祸,改了姓氏:在司马的“司”字左边加一竖,成为“同”字;在“马”字左边加两点,成为“冯”字,并列陕西韩城芝川镇司马迁庙为佐证。  韩城民间传说:司马迁因为李陵事件获罪后,其族人多改姓避祸。或将“司”加一撇改姓“同”;或将“马”加两点改姓“冯”。所以,芝川镇西塬上徐村同姓、冯姓的人,都是他的同族后裔。  持“山西河津说”者认为,自古以来,龙门(包括龙门山、禹门口)都记载在山西河津县。黄河自西北而东南出禹门口,急转弯由北而南流去,正是司马迁所说的“耕牧河山之阳”的地方。据悉此处曾有“汉太史司马故里”碑,只可惜此碑兴修水利时被毁之。而且那里仍有司马姓氏的居民。 司马迁的故里陕西韩城有两座司马迁祠,一处名“汉太史司马迁祠”,另一处名“汉太史遗祠”。两祠相隔3.5公里,均坐落在韩城历史名镇芝川镇附近。素有“文史之乡”美誉的韩城徐村,居住着许多姓同或姓冯的大家。两千年来他们遵奉“冯同一家”,“冯同不分”,“冯同不婚” 的遗训。每逢清明时节,他们便怀着虔诚敬佩之情,成群结队地来到“汉太史遗祠”,为司马迁祭祀扫墓。据说他们都是司马迁的后人。其中缘故,得从“李陵事件”说起。  司马迁因“李陵事件”惨受宫刑。为了完成先父的遗愿,为后人留下一部信史,他忍辱负重,在困厄潦倒之中发愤著书,终于完成了不朽的史学巨著《史记》。因《史记》对史实据实实录,在称赞汉武帝功德的同时,也斥责了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据说武帝取《孝景本纪》和《今上本纪》阅看,多见讥刺之语,“怒而削之”。后来宣帝时的博士褚少孙补注《史记》,取《封禅书》的内容补《今上本纪》(见陈寿《三国志·魏书·王肃传》)。东汉卫宏《汉旧仪》注:“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  司马迁有一位叫任安的好友,因“戾太子事件”被斩。狱吏在搜查其遗物时发现了一封司马迁写给任安的书信——《报任安书》。信中告诉任安,他之所以在蒙受奇耻大辱之后还顽强地活下来,就是为了完成《史记》的著述。汉武帝见信后大怒,加上一伙对司马迁极为不满的宠臣的谗言,司马迁遭受迫害,不久死去。  据传说,悲痛中的司马迁夫人(妻子柳倩娘、侍姬随清娱)为了保住《史记》副稿,免遭满门抄斩之祸,便让两个儿子司马临(字与仲)、司马观(字何求)身藏《史记》副稿,逃回故乡韩城。司马迁族人怕株连九族,连夜由族长司马厚召集主事人共同商议,决定改姓和迁居。长门在“马”字旁加两点,改姓“冯”;次门在“司”字旁加一竖,改姓“同”。逃往荒无人烟的巍山老牛坡下,定村名为“续村”,表示“高门之续”;后又担心被官家识破,取同音字为“徐村”。“徐”、“续”同音,又有“余村双人”(或说仅余二人)寓意,暗指司马迁有两子,即长子司马临,次子司马观,以表明司马氏家族后继有人。司马迁父子都是西汉太史官,后裔逃匿“徐村”后,为祭祀祖宗司马迁,合族兴建了“汉太史遗祠”。如今,“汉太史遗祠”依然完好地保存在千年古村徐村之中。  从此,司马迁的后代便分别姓“冯”和“同”了。如今,每逢清明节,前往司马迁坟前拜祭的人群中,有不少便是姓“同”和姓“冯”的。据说,他们都是司马迁的后人。

董其昌的人物争议

仕隐董其昌

董其昌对于人事极其精明,在仕途生涯中三进三退,腾挪闪跃,“陈力就列,不能则止”,其35岁走上仕途,80岁告老还乡,亦官亦隐45年,总计为官18年退归田里27年,既在仕宦阶层中营造了谦逊超迈的形象,又攀上了世俗权势的巅峰。

董其昌出身于松江望族,但幼时家寒。十七岁时靠他人资助通过府试成为秀才,直到三十五岁(1589年)才考中进士,授庶吉士、翰林院编修,充皇长子(即后来明光宗朱常洛)讲官。但一年之后,他就奉旨以编修养病,“家食二十余年”。其时,正值明朝历史上长达十余年的“国本之争”,其间还发生了著名的“妖书案”、“楚太子狱”,朝廷内部为册立太子一事党争不休,风云诡谲。直到光宗继位,董以帝师身份回到朝廷,授太常少卿,掌国子司业,修《神宗实录》。但光宗执政一个月就驾崩,继任的熹宗天启朝,魏忠贤与皇帝乳母客氏把持朝政,天启五年,董其昌被任命为南京礼部尚书,在任一年后即退隐“家居八载”。崇祯五年,魏忠贤已死,政局趋向清明,七十七岁的董其昌第三次出仕。次年,温体仁将周延儒排挤出内阁,在魏忠贤余孽的鼓动下掀起党争,排斥东林,崇祯七年董其昌又请求退归乡里。

是非董其昌

民抄董宦事件,古今皆有人对董其昌提出了异议:“不意优游林下以书画鉴赏负盛名之董文敏家教如此,声名如此!”“思白书画,可行双绝,而作恶如此,异特有玷风雅?”当然也有人怀疑“民抄董宦”的真实性,说董其昌是为名所累。清代前期的官修《明史》则说,事情的起因缘于董其昌为官时不徇私情,得罪了一些有权势的人,是这些势家鼓动的乱民所为。清朝初年修撰《明史》的学者认为,“督湖广学政,不徇请嘱,为势家所怨,嗾生儒数百人鼓噪,毁其公署。”(《明史》)这里就说明了董其昌是为另一个特权家族所怨恨,最后这个特权家族的爪牙和被煽动的老百姓就伙同烧毁了董其昌的的屋宅。

或许有人会怀疑修撰《明史》的人可能因为董其昌的名气太大,所以尽量为董其昌说好话。《明史》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开设明史馆,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进呈,前后历时九十四年。而从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组织班子编写起至呈稿止,为时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清朝修史之起距董其昌所处时代不过几十年,耆老见证者倘在,取证核实起来或许并不难。而修《明史》的两大贡献人万斯同和王鸿绪,又都是治史良才,秉承黄宗羲的衣钵,注重历史事实。而康熙、乾隆时期政治氛围特别紧张,文字狱搞的特别残酷,动辄就会有人因为文字狱事件而被满门抄斩,这时候的专家们没有必要为一个前朝的董其昌去走极端,犯政治上的错误。况且董其昌在清朝文字狱时期也是满清统治者所打击的对象,他关于“奴酋好杀,辽之怨恨上通于天”的言论令历代清帝大为光火,他为同年袁可立所亲笔撰文书写数万字的《节寰袁公行状》四册,因为有多处所谓“诋斥满洲语句”的地方而遭到禁毁。因为袁可立、毛文龙等人因为长于明末建州兵事而成为清朝官方所需要刻意回避的对象。清朝为董其昌粉饰作美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明史》对董其昌的评价是忠于史实的。

董其昌所担任的最高职务,是南京礼部尚书。永乐帝迁都北京后,在陪都南京做礼部尚书和在北京做礼部尚书是不一样的,董其昌也算不上什么特大的实权派高官,单凭这一点来证明董其昌权势熏天,根本站不住脚。他的这点浮职虚位的权力无法达到如王振、汪直、魏忠贤那样能鱼肉官吏百姓的能力,揭帖所说董其昌“险如卢杞,富如元载,淫奢如董卓”是言过其实的。

陈景沂的人物籍贯争议
  陈景沂,植物专题类书《全芳备祖》的编者,浙江天台县人,生卒年不详,生活于南宋末年,号江淮肥遁子、愚一子。浙江温岭晋岙陈氏家谱记载,其祖先有陈咏,字景沂,编纂《全芳备祖》。清嘉庆年间当地学者据此写入县志,引起关注。但陈氏宗谱记载的陈咏是南北宋之交人,曾上书宋高宗主张抗金复仇,其子陈天佑与陆游同时,与宋末《全芳备祖》的编者陈景沂不可能是同一人,仅仅因为字与名偶而巧合而误作一人。浙江天台县又曾发现当地吴氏家谱记载有吴咏,字景沂,也是《全芳备祖》的编者。据程杰《〈全芳备祖〉编者陈景沂姓名、籍贯考》考证,天台吴氏家谱有关内容抄袭温岭陈氏家谱而来,所谓《全芳备祖》编者是陈咏、吴咏的说法均不可信。
李斯的生平争议

妒杀韩非正当李斯步步高升的时候,秦王却十分喜爱韩非的才华。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继承了荀子的学说,并在此基础上,把慎到的“势”,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结合起来,并加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专制理论。韩非是战国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学问比李斯大得多。韩非因说话口吃,不善辩说,但善于著述。韩非回到韩国以后,看到韩国太弱,多次上书献策,但都未能被采纳。于是,韩非发愤著书,先后写出《孤愤》、《五蠹》、《说难》等。他的书传到秦国,由于讲的都是“尊主安国”的理论,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并说:“我要是能见到此人,和他交往,死而无恨。”不久,因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但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李斯知道韩非的本事比自己大,害怕秦王重用他,对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讲韩非的坏话。他说:“韩非是韩王的同族,大王要消灭各国,韩非爱韩不爱秦,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把他放走,对我们不利,不如把他杀掉。”秦王轻信李斯的话,把韩非抓起来。根据秦国法令的规定,狱中的囚犯无权上书申辩。韩非到秦国以后,又得罪了姚贾。姚贾为秦国立过功,深得秦王的重用,被任命为上卿。韩非却向秦王说,姚贾出身不高贵,当过大盗,在赵国做官时被赶跑了,认为用这样的人是很不应该的,使得秦王很扫兴。事后秦王又向姚贾问起韩非,姚贾当然不会讲韩非的好话。在李斯和姚贾的串通下,韩非没有办法,只好吃了李斯送来的毒药,自杀而死。从此以后,李斯没有对手,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能,为秦王统一六国出谋划策了。郡县制与焚书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王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割据局面,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一个东到大海,南达岭南,西至甘青高原,北至今内蒙古、辽东的空前的大一统国家。秦王,这时已称为秦始皇了。为了巩固这个统一的国家,李斯也是做了一定贡献的。  (另有一说,李斯一直想将韩非留在秦国,等秦灭韩之后再为秦国所用。但由于韩非之书《韩非子》对于帝王之术、统治之术的分析过于透彻,导致秦王嬴政对其才华感到恐惧,加上韩非的三条不利于秦国发展的建议、姚贾的陷害,使秦王政将韩非下狱拷打。李斯实心欲救韩非,曾帮韩非呈韩非绝笔之作《初见秦》于秦王政,无奈秦王政铁心欲除韩非。后秦王政以韩非书中《八经》之三中除“阴奸”之术施于韩非:令李斯去处理韩非一案(结合之前所言即让李斯杀死韩非),嫁祸于李斯,从而不背骂名。李斯无奈,只得从命而下毒于韩非饮食,使韩非暴毙而亡。)  这一说法出自曹升的《流血的仕途》一说,但争议颇大。  历史上对于《初见秦》一书的作者多有歧义,有范雎作,荀子作,吕不韦作,张仪作等多种说法。但基本可以肯定的是并不是韩非本人亲笔。(理由有四:1.《初见秦》文中十次称秦昭襄王为“大王”,但韩非在秦昭襄王时期并未到秦,此其一也。2.文中曾提到“举赵而韩亡”,这种“亡韩”的观点与韩非向来“存韩”的观点并不相符,此其二也。3.文中曾提到“逾羊肠,降代、上党”“上党六十七县,不用一领甲,不苦一士民,此皆秦有也”。公元前261年,韩割上党郡以向秦求和。而韩非入秦应为公元前234年左右,作为《说难》一文的作者,相信他不会劝说秦王占领已经属于秦国的土地。4.《初见秦》一文与《战国策 张仪说秦王》相似度极高)。

焚书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群臣聚集在咸阳宫称颂秦始皇时,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向秦始皇说: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子弟和功臣。天下如此之大,宗室子弟没有封地,和百姓一样,万一发生了齐国陈恒、晋国六卿之变,又有谁来相救呢?凡是不以古为师而天下能长久的,没有听说过。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三代时期的做法,也并不值得效法。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天下统一,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以古非今,搅乱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那是相当残苛的。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如果有敢再谈论诗书者“弃市”(指在闹市区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称为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指一人有罪,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称为族)”;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仍不烧者,黥(意为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潦上墨为“城旦”(一种刑罚,输边筑长城四年)。有想学习法令的,要以吏为师。  这次焚书的原因,是由于讨论是否分封的问题而引起的,无论是主张分封还是反对分封的大臣,都是为了秦始皇长久统治打算,他们并无根本利益上的对立。李斯借题发挥,最后竟造成焚书的结局,也不是没有缘由的。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是以法家理论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也是以法家治国的。在他当皇帝的九年中,主要精力是用在建立中央专制政权,划定全国疆域,统一文字度量衡,修筑长城等,对文化思想方面很少注意。淳于越以儒家思想为秦始皇出谋划策,是不利于秦的中央集权统治的。因此,善于领会秦始皇意图的李斯,为了打击儒家势力,巩固统一政权,提出了上述焚书的主张,得到了秦始皇的同意和批准。于是,秦始皇下令焚书,先秦许多文献古籍都被烧掉了,使中国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损失。然而,另一方面秦始皇也曾将一些禁书收藏在咸阳皇家图书馆,使得部分珍贵书籍得以保存了下来。

韩非的死之争议
  韩非之死争议  韩非之死,史籍有两种说法。  一是司马迁的《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这也是迄今为止韩非之死的母本说法和主流说法:“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杀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另种说法,较少为人提及,见于《战国策 秦五 四国为一》(以下单列篇名),原文较长,兹概述其意。四国联兵进攻秦国,姚贾毛遂自荐,出使四国,消除了这次兵灾。“秦王大悦,贾封千户,以为上卿。”韩非得知此事,到秦王面前说了一通,意思是姚贾这人怎么有问题。秦王责问姚贾,姚贾对答如流,一番说话,比韩非说的漂亮多了。结果,“秦王曰:‘然’。乃可复使姚贾而诛韩非。”——姚贾没事,韩非被杀。(诛在先秦,并非只有杀死的意思,还有责问、谴责、惩罚之意,在此都通,但有人认为,诛韩非,就是把韩非杀了。)  这两种说法的相同处,是韩非之死,跟姚贾有关,也跟秦王有关。不同处,是司马迁笔下的韩非,是个无辜受害者,而《战国策》里的韩非,则有引火上身,咎由自取的味道。  但这两种说法,都有让人无法释疑的地方。  《战国策》的那篇文字,除了事由,只有三段对话,然后,秦王就把韩非给杀了,——假如那个诛字,真的是杀死的意思(《秦五 四国为一》注有“韩非,韩公子也,著刑名之书十余万言。是时在秦,故知之也。终死于谮姚贾也。”此即解诛为杀)——生硬,突兀,一点说明没有。  况且,此事的背景也让人生疑。韩非、姚贾、秦王的同时之间,有没有过一次所谓“四国为一、将以攻秦”(《秦五 四国为一》)的事件?还造成“‘寡人屈于内,…为之奈何?’群臣莫对”(同上)的局面?众所周知,韩非、秦王见面后的第三年,秦国就正式灭了韩国,之后九年,陆续扫来其余五国。在此前夕的大秦王朝,竟然还有过一次难以想象、匪夷所思的“群臣莫对”的场面?再说,此事的注释,——历史上《战国策》注屡经人手,此注未标明何人所作,——也让人费神迷惑,“四国,燕、赵、吴、楚也”(齐鲁书社版《战国策》86页)——吴国早于春秋末年灭于勾践的越国,怎么到了战国末期,又联兵燕赵楚进攻秦国?(《秦五 四国为一》正文引韩非语:“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吴,北使燕、代之间三年,四国之交未必合也”,或许注文的燕赵吴楚四国,来源于此。但一则,这里所谓荆吴燕代,也许更多是指地名而非国名;二则,代,能即是指赵国么?)辞世的前复旦大学教授扬宽,在其所著《战国史》中,采用这段史料,但把吴国改成魏国,却未加以任何说明(见扬宽著《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第452页)  再说《史记》。  司马迁写韩非之死,写得简练、生动、传奇,前后相连,看上去有理有据,然若仔细推究,同样让人疑心难释。  韩非从韩国到秦国,按司马迁的说法,是“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死不恨矣”、“因急攻韩”八个字,惊心动魄、排山倒海,所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被千古一帝秦始皇引为知己,以这种方式引为知己,不是空前绝后,也是绝无仅有了。——然而,费尽如此心机,为着李斯一句话,秦王就把韩非杀了?  杀韩非,具体操作者是李斯。按某种流行的理解看法,李斯是杀害韩非祸起萧墙的煽风点火者。李斯为何要杀韩非?照理说,韩非是李斯向秦王介绍的,韩、李二人还有同窗之谊,——但有人说,正因为俩人是同窗,李斯嫉妒韩非,所以杀了韩非。何以证明李斯嫉妒韩非呢?《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有“(韩非)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斯自以为不如非”,就一定是嫉妒?嫉妒就一定要杀人?当然,说李斯嫉妒韩非,还有一个证据,那就是“李斯、姚贾害之”的“害”字。《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一语,其中的“害”字,通常都作嫉妒解,但《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的话是“李斯、姚贾害之”,看来不仅是李斯一人,因同学关系而嫉妒。那姚贾为何也嫉妒韩非?假如“害”字真作嫉妒解,那姚贾嫉妒韩非,就至少缺乏背景交待。  总不能笼统来一句,因为韩非有才,所以,但凡一殿为臣的,都嫉妒他,都想弄死他。  司马迁写韩非之死,还留了个“尾巴”,即“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这是个极富戏剧性的“尾巴”。短短两句话,蕴含却相当丰富。一,它说明韩非不想死,但不得不死;二,它从侧面强化了李斯谋害韩非的说法;三,韩非之死,具有偶尔性。假如韩非能见上秦王一面(不得见的原因,是李斯捣鬼,还是秦王不愿见?)又假如秦王后悔得早一点(后悔,是在暗示杀韩非杀错了么?),韩非不就不会死了么?  ——韩非是不是死于偶然?  《史记》之中,另有几篇,也写到过韩非之死,如《秦始皇本纪》、《六国年表》和《韩世家》,但都是蜻蜓点水,片言只语,不足以构成一种完整的说法,最多只能说明,韩非的确是死于秦人之手。  韩非的死因,因此陷于扑朔迷离之中。究竟是无辜受害,还是咎由自取,抑或,还有别的原因,比如,自杀,或确实是一不小心杀错了。韩非的自杀倾向,下文将予以略述;而一不小心杀错,也不是没有可能。兵荒马乱的年代,杀人,从来不须严密的逻辑,也不必件件都太在意,就算曾经真的喜欢,那又怎样?喜欢你,不代表不会杀你,而且,正因为喜欢你,才越有可能杀你。杀了你,再后悔,装作后悔,或根本就不后悔,那都是另一回事了。——不管怎么说,韩非之死,司马迁和《战国策》太过简略的笔触,给人留下了难以释然的空白。  这中间,一定发生过别的事。  发生过不说不明,一挑即亮,足以廓清事件原委的事。  只是,我们也许,——或者应该说肯定,——再也无从知道,当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又有谁愿意追究,——能怎么追究,——当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从《战国策》和司马迁那两段仅有的叙述看,韩非之死,至少跟三个人直接有关:李斯、秦王、姚贾。  先说姚贾。  韩非之死,姚贾是个容易被忽略的角色。原因就在于所谓的“名人效应”。如果说李斯在中国历史上称得是赫赫有名(相对而言),那姚贾就只能说是汲汲无名(也是相对而言)。所以,韩非之死的追光灯,都打到了李斯的身上,而让姚贾从人群的包围目光中,悄悄溜走了。尽管如此,有一点,应该为大家注意到了,即《战国策》和《史记》对韩非之死的叙述,不约而同,写到了姚贾,《战国策》更是直指韩非死于姚贾。要知道,《战》、《史》在韩非之死的叙述上,有着显而易见的差异,从史料互证的角度说,正因为这差异的存在,也就更强化了其相同点的可信性(司马迁写韩非之死,是否取材了《战国策》,恐怕非易言之事。简言之,若取自《战》,则李斯之事何来?此说明,司马迁至少另有所本。)在这种情形下,韩非之死,李斯只出现一次,而姚贾二度在场,就无论如何不应成为可以轻易忽略、弃置不顾的细节。姚贾在韩非之死过程中的二度在场,固然不是说这里有什么春秋笔法,但事出有因,应该没有疑义。  因此,必须追问一句:  姚贾何许人也?他与韩非之死的真正关联何在?  翻查相关典籍,姚贾的名字,总共见到四处。除上述《史记》、《战国策》外,另两处,也在《战国策》中。一是《赵四赵使姚贾约韩魏》“赵使姚贾约韩魏,韩魏以友之。举茅为姚贾谓赵王惠曰:‘贾也,王之忠臣也。韩、魏欲得之,故友之,将使王逐之,而己因受之。今王逐之,是韩、魏之欲得,而王之忠臣有罪也。故王不如勿逐,以明王之贤,而折韩、魏招之。’”;另一处是《魏四周最(同音假借,取字上加宝盖头)入齐》“周最入齐,秦王怒,令姚贾让魏王。”  其实即使不知道这两条,单从《秦五四国为一》也能看出,姚贾的职业与身份(加上这两条就更加清楚):姚贾是个标标准准,专以外交为务的游说之士,也就是所谓的纵横家。  至此,韩非与姚贾冲突的起因与实质,已清楚显现,呼之欲出。  在后人关于韩非与诸家学派(纵横家算不算一家学派,这既是个习惯用法问题,也是个仁智之见的问题。章太炎就干脆把儒家和纵横家合二为一。见洪治纲主编《章太炎经典文存诸子学略说》,上海大学出版社)关系的论述文字中,韩非对儒、墨两家的苛责、冲击,往往名列首位,而对于纵横家的言语、态度,倒较少见于提及。这是围绕在韩非身上众多误解的其中一项,也是中国文人懒惰思维的又一处“经典废墟”。事实上,韩非平生两大仇敌,在内,是“重人”、“擅臣”;在外,即是纵横家。如果说韩非对于儒、墨两家的指责,主要在于“无用”,那对于纵横家的攻击,则直指“有害”。《韩非,他被谁抛弃》写到韩国正是毁于纵横运动。其实毁于纵横的又何止是韩国。这场发生在先秦结束前夕、席卷当时天下、持续百年的“国际化运动”,不仅是中国历史在那个阶段的必然发作,反过来,又以风卷残云的气势,强力推动、改变了当时,乃至今后中国历史的进程与面貌。如果说在当时,在“学术与研究”领域,是所谓儒、墨、道的地盘,那在现实的天空下,在红尘滚滚的大地上,真正风光无比的,却是纵横家。虽然纵横家在争鸣诸子中的排名是边缘化的,但他们才是时代和社会的主人,最大利益获取者。纵横家忙于天下兴亡,但他们从不把谁兴谁亡放在心上,他们关心的,是从这兴兴亡亡中,可以获得多少利益和利润。因此,纵横家是有史以来最伟大、最成功、最无道德价值感的“国家股票经纪人”。韩非痛恨纵横家,韩国的毁亡是主要和直接原因,但在思想上,至少,这三点,也是冲突的要害所在。其一,纵横家没有任何固定不变的理念与道义,只讲成败,不论是非。他们行走江湖,靠的是看山说山,见水说水,逢人说人,遇鬼说鬼,见机行事,随机应变,怎么有利怎么玩。而韩非,却是一个顽固、顽强的原则主义者。韩非在不同文中,多次强调,投机取巧、侥幸图存的“恃外”(即纵横之术),是最凶险、最不可靠的败亡之道,只有“强法”、“守法”、“以法治国”,即内部自强,才是长治久安的大道。韩非在肯定外交重要性的同时,一而再,再而三地指出,靠外援,是靠不住的(见《韩非子》中《亡征》、《饰邪》、《五蠹》等文),针对的,都是纵横而言。这是韩非与纵横家的根本冲突和矛盾所在。二,韩非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君主)至上主义者,而纵横家则是“国家股票经纪人”,因此,在纵横家与国家(君主)之间,就存在着尖锐、分明的韩非所谓“君臣不两利”,也就是公利与私利的对立状况。照韩非的看法,纵横游戏的最终结果,必定是国家被掏空,从而败亡,而纵横家却赚得盆满钵满。三,韩非是极端规矩主义者和安定主义者,纵横家的本质,却是商人。商人的一个特点,是流动性,纵横家更是流动的专家。商人、经纪人还有个特点,就是炒作,又名煽乎,没事都能给你忽悠出两道彩虹,何况时代到了,正是翻江倒海的好年头,什么样的人间奇迹创造不出来?但在韩非眼里,这中间,隐藏着极大的不安定因素。在韩非眼里,纵横家的问题,是整体流民(游民)问题的一部分(《韩非子·五蠹》中的五蠹,基本就是游民,纵横家正是其中一员)。而流民(游民)问题,是中国社会自古及今,最为严峻的问题。但凡一位真正的思想家,没有人没关注、思考过流民(游民)问题。  由于历史书写的选择性倾向,纵横家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和影响,被巧妙得刻意淡化了,边缘化了。这一做法,客观上,间接、无意识地掩盖了韩非的部分意义,从而影响了对于韩非的整体评价。  回到《战国策秦五四国为一》的具体叙述来看,韩非对姚贾的指控,冒昧而草率,不实而怪诞(成分论都搬出来了),很是站不住脚,结果弄得自己一个趔趄,正好作了姚贾脚下漂亮的“上马镫”。其实,如果对照《韩非子》,人们也许会觉得,《战国策》里的韩非,跟《韩非子》的思想、说法,颇不相合(韩非至少不搞成分论,况且,韩非一再申明,“不求清洁之吏”(《八说》),反倒是姚贾的说辞,更像韩非的出言吐语。但撇开这些表面现象,韩非与纵横家的矛盾,是一致未变的。  以上所言,当然是从大处着眼。  如若时光得以倒转,我们也许会看到,韩非与姚贾的矛盾、冲突,原来另有原因,比如,同时爱上了一只鼻烟壶,或一个超女,诸如此类,但这充其量只是韩、姚冲突的导火索。不管韩、姚冲突的直接原因和表面原因是什么,韩非与身为纵横家姚贾的基本矛盾,始终存在,并无可回避。  最后补充两句,韩非将自己的一生,至少半生,献给了反对纵横家的殊死事业,但韩非自己,却正是一个,至少半个,纵横家。韩非拥有纵横家必备的最精锐的言说能力(书面形式的)和思想意识,只不过没到过一个纵横家起码应到过的国家数(最少三个以上吧)。韩非的纵横化,是那个时代的整体投影。韩非在公元前140年陪张仪、苏秦一道,被汉武帝清除出局,说来不是没有半点缘由的。  再说说李斯。  很久以来,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学术界和民间),李斯一直被认定为杀害韩非的罪魁祸首(不少人眼中,还是唯一的凶手),这已成为一种既固定又流行的看法。杀人动机被确定为因同学关系而嫉妒,证据则是司马迁的那段话。与此同时,也存在另一种反向看法,即不认为李斯是杀害韩非的凶手,证据是《史记·李斯列传》中,李斯引用过韩非的话。李斯引用了韩非的话,就证明李斯不会杀韩非,跟李斯与韩非同过学,就会嫉妒,嫉妒就会杀人,是同一条思维理路,一条看似言之凿凿,实则让人哭笑不得的思维理路。其实说起来,李斯杀了韩非,还是没杀韩非,或者谁杀了韩非,谁没杀韩非,如果没有新的、有足够说服力的资料从地下出土,韩非之死,只能是千古之谜。也许事实就是司马迁所写(最真实的事实,往往简单、直接,而且,常常不太符合逻辑。)也许,——假如有人说,说了你别惊讶,——原因是韩非、李斯同学期间,埋下一段情愫,咸阳重逢,旧情重炽,孰料斜刺里杀出个程咬金,被雄霸天下的秦始皇横插一杠,上演了一出惊天动地、旷世奇闻的“断袖大战”,结果,文弱秀气的韩非殒命其中。——你不也没折,只好干瞪眼么?谁叫你的“腰杆”不够硬呢。  因此,在韩非之死,及与李斯,或某某人的关系上(放言之,在一切疑义性历史问题上),过分粘滞、拘泥本身严重短缺,疑影难去、孤立无征的史料,辅以轻率的联想,期以得出必然的结论,无异于胶柱鼓瑟,易沦为无意义的举动。若稍稍后退些许,拓展视野,重调焦距,也许,反而能看到些别的内容。  李斯辞别荀子,奔咸阳,十数年间,从吕不韦门人(郎),一路攀爬,长史、客卿、廷尉,直至官居宰相,位极人臣,显示出极为成功的政治素质与才能:有想法,敢想敢干,判断准确,当机立断,勇于承担,雄才大略,能言能行,尤其是谏逐客一事,不仅是李斯个人仕途的枢纽转折点,同时,为秦国,也为李斯自己,保留了大批关键、重要的人力资源。其实,且不论政治实践能力,单就“实用理性”而言,李斯决不输给韩非,说李斯嫉妒韩非,我不知道,这是哪个山洞,吹出的风。  但李斯的政治才干,在韩非眼里,却可能是朵不祥的云。  这里又触碰到那道无法绕道、回避的铁栅(韩非与姚贾关系的阐述,也必须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即韩非来到秦国,究竟是种什么情况?是单纯地奉诏出使,最后命丧他乡?还是借机摆脱了他的“第一次政治婚姻”,——对于祖国的“政治婚姻”,——决意在异国他乡,一展平生报负(即使战国末期,这也并不稀奇,李斯等人皆可为例。事实上,整个春秋战国,除了屈原,绝大多数名人,都不是祖国忠诚的儿子)如果是前一种,那韩非就是单纯的国家利益牺牲者,而且,还真有点为国捐躯的意味(韩国已是行将就亡的奄奄一息,李斯和秦王还用担心韩非回国后能力挽狂澜?韩非真要有这机会和能耐,何至于事到如今,事已至此?李斯真要是说了“非终为韩不为秦”,那他的《谏逐客书》,也就成了一页废纸,瞬间崩塌)而如果是后一种,那就得另当别论。  如果说韩非从韩国到秦国,是已下定决心,要投身秦帝国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加入到历史的洪流铁蹄,那韩非与李斯的矛盾,就顺理成章。  如果说一个人生下来,天生注定要做一件最符合自己的事,那最符合韩非的事就是:官场监工。韩非是天生的“官场猫头鹰”。那大大小小的官员小吏,就是“官场森林”里的“虫子”。终其一身,韩非都是以一种警惕、紧张、锐利、仇视的目光,紧盯官场。韩非似乎天生与官有仇,官位越高,仇意越浓。  李斯能不成为他的目标?  前面说过,韩非平生两大仇敌,一是“重人”、“擅臣”,二是纵横家。李斯的一生,就是走向“重人”的一生。如果韩非真把秦国视为“新祖国”,铁心为秦王尽忠效力,以他狐疑、尖锐、敏感的思想性格,跟李斯产生矛盾,就决不是难以理解的事(始皇乍崩,李斯稍一作姿态,旋即加入谋反集团。当然这是后话,不提)。何况,李斯的身上,还背负着纵横家的影子。还记得《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那句:“李斯、姚贾害之”,从上下文的语气看,这句话是李斯、姚贾置韩非于死地的起因。“害之”,既可直接解释为:陷害他,谋害他,也可能包含着“以之为害”的意思,——这家伙实在太碍事了。——官场冲撞,利益往往是真正的触动因。以韩非的国家君主思想,以李斯、姚贾的身份背景与处境,以韩非的偏激、极端思想、心理、性格,矛盾、冲突,不在今天爆发,就在明天爆发;不在上午爆发,就在下午爆发。只不过是爆发的时间问题,方式问题。  秦王与韩非的关系,在人们的印象中,总有点暧昧的味道。爱得奇特而凶猛,死得蹊跷而遗憾。但若拨开浮云,其实一切也都符合逻辑。这一点,可以从韩非之后,中国社会数次重演的同构版本中,悟出此道。韩非与秦王,无疑是韩非之死的重头戏,有兴趣者参阅拙作《韩非死于秦王的第三种猜想》。  最后,说说韩非的自杀倾向。  韩非的自杀倾向,用一句话说,就是:明知是个死,偏向死中行。  《韩非子》全书,若按涉及人群划分,可分为五类:君主、官员、民人、知识分子、法术之士。五类之中,除君主外,其余四类,互有交叉、交融,但分类的界限,是存在的。韩非属不属于法术之士,韩非自己,没有像“我是共产党员”那样,明确说过;但韩非在《问田》中,正面回答堂溪公,“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透过此言,假如说韩非对于法术之士,正像鲁迅晚年在那封《答托洛斯基》信中所说:“那切切实实,足踏在地上,为着现在中国人的生存而流血奋斗者,我得引为同志,是自以为光荣的”一样,视己为其中一员,应当不是什么牵强、穿凿之论(司马迁《老子韩非列传》太史公曰的那段话,也应视为此意)  因此,韩非对于法术之士的议论,也就可视为韩非自己的某种心声吐露,尤其是韩非对于法术之士生死处境的动情描述。  “是以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韩非子孤愤》)  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  十分肯定,毫不含糊。  《和氏》一文,更明确指出,法术之士,必死的原因,即法术之士所得罪的三个对象:  “则法术之士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二子(吴起、商鞅)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  “群臣士民之所祸也”,“大臣苦法”、“细民恶治”,这说法不管客观属实,臣与民,已是对头;再加上“明法术而逆主上者”、“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以反主意(反人主之意)与同好恶争,其数不胜也;”(《孤愤》)  对立一面,官、民、君三者,尽在其中。  一个社会,除了官、民、君,还有谁?  这么一种“全民公敌”、“无党孤特”(《孤愤》)的濒危处境,韩非在《奸劫弑臣》中,将其概述为“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已算好的结局,真正的要害,在“求安,几不欲难哉!”。逆世而行,千夫所指,唾沫星儿如百八十条消防水柱,还得加上一个动辄翻脸、一怒即杀的“严天子”,可不是“求安,几不欲难哉!”么?  韩非们即使不死,也早已断绝了活路,——终将走向死路。  所以,当堂溪公言之谆谆地告诫韩非:“臣闻服礼辞让,全之术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术,设度数,臣窃以为危于身而殆于躯。何以效之?所闻先生术曰:“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彊,二子之言已当矣,然而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祸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窃为先生无取焉。”韩非的回答,却显得义正词严,直率而不够礼貌(俩人之间,可能存有年龄差距):“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齐民萌之度,甚未易处也。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乡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  “先王(当为先生)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  韩非认为,堂溪公虽是一番好意,但不了解自己,误解了自己,甚至,伤害了自己。同时,“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之句表明,韩非早已下定了向死而行的决心,做好了向死而行的准备。
陈寿的争议

唐朝房玄龄等奉诏撰写的《晋书·陈寿传》,在承认陈寿“善叙事,有良史之才”的同时,又认为陈寿因为私仇而在书中有所表现。说“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又轻寿。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议者以此少之。”

《晋书·陈寿传》关于陈寿索米的这条史料,只有少数几位史学家如北周的柳虬、唐朝的刘知几等相信,而多数的史学家则认为这条史料不合事实,是假的。清朝的潘眉在《三国志考证》中指出:“丁仪、丁廙,官不过右刺奸掾及黄门侍郎,外无摧锋接刃之功,内无升堂庙胜之效,党于陈思王,冀摇冢嗣,启衅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随之,斯实魏朝罪人,不得立传明矣。其实在曹丕即王位后,就杀了丁仪、丁廙并男口,他们是没有子嗣的。《晋书》谓索米不得不为立传,此最无识之言。”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也指出:《晋书》谓“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被髡,故寿为《亮传》,谓将略非所长。此真无识之论也。亮之不可及处,原不必以用兵见长。观寿校定《诸葛集》,表言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励。至今梁、益之民,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过也。’又《亮传》后评曰:‘亮之为治也,开诚心,布公道,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恶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其颂孔明可谓独见其大矣。”由此可见,《晋书》贬陈寿之说,实为不实之词,不可尽信。

然而,《三国志》也有其不足之处,不可不注意。在叙事时,除了在某些人的纪和传中有矛盾之处外,其最大的缺点,就是对曹魏和司马氏多有回护、溢美之词,受到了历代史学家的批评。另外,全书只有纪和传,而无志和表,这是一大欠缺。

蔡襄的相关争议

据方志记载,蔡襄于宋庆历五年(1045年)4月至庆历七年 (1047年)11月,以右正言直史馆知福州;庆历七年 (1047年)11月至庆历八年 (1048年)10月,升任福建路转运使;嘉祐元年(1056年)8月至嘉祐三年(1058年)5月,以枢密直学士、礼部郎中再知福州。在福州担任要职的5年多时间里,“修复古五塘”是蔡襄的主要政绩之一,也是蔡襄研究的一个学术焦点。然而,“修复古五塘”的地点到底是在福州,还是在莆田(时称兴化军),或者是两地兼而有之,一直困扰着蔡襄研究者。事实上,古人对这一问题早有文献记载,也早有了答案。如果说福州的学者持第一种观点的话,还情有可原,比如肖忠生的论文《蔡襄对福州的贡献》。但莆田的学者金文亨发表的《北宋名臣——蔡襄》和杨祖煌撰写的《蔡襄的业绩》以及蔡庆发出版的《蔡襄评传》等,甚至连莆田市方志委新编的《莆田市志·蔡襄传》也采用了第三种的观点,那就更引人深思。

其实,只要仔细查阅宋、明时期的福建地方志和有关史料,并进行认真分析和对比,就不难得出正确的结论。

首先,根据宋人的记载:

据梁克家《三山志》水利卷云:“嘉祐二年(1057年),蔡密学襄命三县疏导渠浦” ;“嘉祐二年,郡守蔡襄从乐游桥下开,沿城外至汤门、琴亭、湖心,至北岭下去思桥,北出河尾船场,散入堘北、小浦、中浦、石泉、安国以北。”《三山志》是福建保存至今年代最早的一部地方名志,作者梁克家,字叔子,福建晋江人,南宋状元,曾入阁任右丞相,后出知福州府。由他主纂的《三山志》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和历史价值,在方志界享有盛誉,受到历代有识之士的珍视。该志成书于宋淳熙九年(1182年),距蔡襄逝世(1067年)不到120年时间,应该说记下的史料是比较可靠的。在这本志书里,虽然未设蔡襄人物传,但记录了他第二次担任福州郡守时兴修水利的史实,却没有记载蔡襄在福州“修复古五塘”之事。

又据黄岩孙《仙溪志·蔡襄传》云:“蔡襄字君谟,年十八试进士,为开封第一人。天圣八年,登进士甲科,…十月,以亲老出知福州,遂为福建都转运使,复古五塘以溉民田,又奏减闽人丁口税之半”。根据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的统计,我国宋代修的方志约有700部,其中福建就有40多部,由于年代久远,宋代方志大都已失传,如今福建现存宋代的地方志只有《三山志》、《仙溪志》、《临汀志》3部,而《仙溪志》是如今全国唯一现存的宋代县志。作者黄岩孙,字景傅,福建泉州人,宋宝祐二年(1254年)任仙游县尉。该志成书于宝祐五年(1257年),距蔡襄逝世只有190年时间,况且仙游是蔡襄的家乡,蔡襄传的史料也是比较可信的。

另据欧阳修的《端明殿学士蔡公墓志铭》:“公讳襄,字君谟,兴化军仙游人也。天圣八年,举进士甲科,…四年,以右正言直史馆,出知福州以便亲,遂为福建路转运使,复古五塘以溉田,民以为立,为公立生祠于塘侧,又奏减闽人五代时丁口税之半。”欧阳修与蔡襄同朝为官,应该说同时代的人记下来的事情是更可靠的。

此外,《宋史·蔡襄传》亦云:“蔡襄字君谟,兴化仙游人。举进士,……以母老,求知福州,改福建路转运使,开古五塘溉民田,奏减五代时丁口税之半”。元人脱脱编纂《宋史·蔡襄传》的材料基本上出自欧阳修的《端明殿学士蔡公墓志铭》。

喻政修纂的万历版《福州府志·蔡襄传》亦云:“蔡襄字君谟,仙游人。庆历间,由左正言直史馆,乞郡养亲,出知福州。未几,改转运使。复五塘以溉民田,又奏减五代时丁口税之半。……嘉祐初再知福州,复疏导附城湖浦”。该志水利卷记载与《三山志》相同,也没有记载蔡襄第一次知福州时有“修复古五塘”之举,只记录了他第二次担任福州郡守兴修水利的事情。

综上所述,蔡襄“修复古五塘”的地点不可能在福州,那么,持第三种观点的依据就站不住脚。正确的答案应该是第二种观点,即蔡襄担任福建转运使期间在莆田“修复古五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