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文学思想

冯梦龙的文学思想

主张综合冯梦龙的小说创作,他的文学主张主要有下面三点。  第一,冯梦龙在文学上主张“情真”。他重感情,认为情是沟通人与人之间最可贵的东西,甚至提出要设立一种“情教”,用它取代其它的宗教。他曾自负的说“子犹诸曲,绝无文采,然有一字过人,曰真”。(《有怀》评),又在《叙山歌》中说山歌“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落实到小说中,他在《警世通言序》中说小说要做到“事真而理不赝,即事赝而理亦真”。在他的有关小说的眉批里,常可看到“叙别致凄婉如真”,“话得真切动人”,“口气逼真”,“真真”等。情真、事真、理真是冯梦龙在各种文学形式中反复提到的,是他追求的总目标,有很高的理论价值。  第二,他虽然不反对文言小说,他的《情史》便收集了很多文言作品,但他更强调文学作品的通俗性,作品通俗易懂才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他在《古今小说序》中就:  大抵唐人选言,入于文心;宋人通俗,谐于里耳。天下之文心少而里耳多,则小说之资于选言者少,而资于通俗者多。试令说话人当场描写,可喜可愕,可悲可涕,可歌可舞;再欲捉刀,再欲下拜,再欲决脰,再欲捐金;怯者勇,淫者贞,薄者敦,顽钝者汗下。虽小诵《孝经》、《论语》,其感人未必如是之捷且深也。噫,不通俗而能之乎?  又在《醒世恒言序》说:“尚理或病于艰深,修词或伤于藻绘,则不足以触里耳,而振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