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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

赵顼的为政举措

行政

在政治上神宗还是勉力维持新政局面的。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守旧势力以为时事将有大变。神宗却明确下诏说明新法“间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当。士大夫其务奉承之,以称朕意。无或狃于故常,以戾吾法。敢有弗率,必罚而不赦”。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终神宗朝,除方田法罢废及部分新法条文被稍作调整外,新法基本上得以贯彻执行。神宗对在外地任职的王安石也多有关照,如公元1077年(北宋熙宁十年)以王安石为集禧观使;公元1078年(北宋元丰元年)以王安石为尚书左仆射、舒国公、集禧观使;公元1080(北宋元丰三年)改制,则以王安石为特进,改封荆国公。

赵眘的为政举措

行政

孝宗吸取秦桧长期位居宰相,形成盘根错节势力的教训,大大缩短了宰执的任期。孝宗时刻提防宰执发展个人势力,结成朋党。孝宗还十分严格地遵守外戚不预政的“家法”,成功地防止了如同后来韩侂胄、贾似道以外戚擅权揽政的局面。在宰执集团内部的宰相与执政的关系上,孝宗也力图使参知政事成为牵制宰相的力量。

北宋初年,参知政事的设立,确实起到了分割、削弱相权的作用,而且宰执间议论政事,“自相可否,或至面相切责,退不相衔。”但是,“元丰改制”后,参知政事废而不置,其职事归中书、门下侍郎和尚书左右丞,成为宰相的属官。南宋建立后,虽复置参知政事一职,但其地位、权力和作用已不能和初设时相比。

此外,孝宗还加强台谏官的监察职能,其主要目标是针对宰执集团,尤其是针对宰相的。首先,孝宗将台谏官的除授权控制在自己手中,以切断宰相与台谏官之间互相援引、倚为鹰犬的关系。孝宗勤于理政,在南宋诸帝中还是出类拔萃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蚤夜孜孜不敢怠惶,每日灵时已无一则自事,思日:岂有未至者乎?则求三两事反复思虑,唯恐有失。”(《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四十九)以致在他禅位光宗的前一天还在亲自除吏。通过对孝宗理政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在他日理万机,事必躬亲的背后,隐藏着他对大臣百官的不信任,唯恐被他们蒙弊。

赵佶的为政举措

军事尽管宋徽宗是一个昏庸的君主,也并非没有任何政绩,在其统治的中期,宋徽宗派遣将领王厚消灭了青唐羌政权,收复了自中唐以来已经陷于吐蕃人之手300多年的青唐地区,并且在大观二年(1108),派遣童贯远征青唐残部,一路远征至今新疆且末县附近,按王安中《定功继伐碑》所记载“二年诏发兵六万讨之……师逾青海至节占城(今新疆且末县)”一度控制了西域的东南部地区,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

赵光义的为政举措

政治

赵光义即位后,继续进行统一事业,鼓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扩大科举取士规模,编纂大型类书,设考课院、审官院,加强对官员的考察与选拔,进一步限制节度使权力,力图改变武人当政的局面,确立文官政治。这些措施顺应了历史潮流,为宋朝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军事

宋太宗朝与北方辽国契丹政权、西北夏州党项政权间的战争频发。为了更好地控制与驾驭出征将帅,宋太宗开始实行“将从中御”的政策,授予出征将帅应对谋略、攻守计划,或授以阵图以指挥前线将帅作战。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限制,宋太宗朝“将从中御”政策施行效果并不尽理想。

赵光义对辽高粱河之战、雍熙北伐均以失败告终。两次北伐中,军粮需求量大、百姓不堪重负;幽州及其周边遭遇兵燹,军粮供给受限;军粮征调地域较广、转输难度大。军粮供应的困境限制了宋军的军事行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赵光义两次北伐的失败。

几次边陲防线的失利、后方起义的爆发遏制了北宋进一步开辟疆土,太宗的施政也不得不转为重内虚外。

外交

赵光义在处理民族外交问题上,先由“备边通好”转向“图制契丹”,再由“图制契丹”转向“联夷攻辽”,最终由“联夷攻辽”转向“修德以怀远”。

完颜亮的为政举措

政治

体制改革

完颜亮即位后,把金熙宗期间的";三省六部制";改为";一省六部制";。首先,弱化三师、三公兼领三省事,将其变为最高荣职,只给奉禄,不给权力。在正隆初年,最终废掉了三师、三公兼领三省事。第二,实行一省制,在正隆元年(1156年)废除中书省、门下省,只保留尚书省。尚书省直接由皇帝控制,作为中央政权最高执行机构。第三,取消行台尚书省。第四,废除元帅府,改为枢密院,以此来改变都元帅掌重兵,中央难以指挥的局面。海陵王通过对官制的改革,确立了";一省六部制";的中央官制,机构精简、效率倍增、协同共事、互为制约,更加有利于君主集权制。

除此之外,完颜亮还恢复了辽制登闻检院,以供民众得以就尚书省行事之不当进行检举。登闻检院自唐朝开创,五代后唐庄宗时再度启用,延续至宋辽之际,直至女真入主中原方才废弃。完颜亮这次恢复登闻检院,一方面保障尚书省的权力不会因此过度庞大,另一方面给与百姓与政府上层就政事进行交流的通道,并帮助了海陵王及金章宗的汉化改革,保证了廉政。后元明人士就事论之,叹金检院之明古之风,尤胜宋六院。

用人制度

孟昶的为政举措

儒学贡献

儒家的经典,从春秋战国至南宋时期,形成了“十三经”的硕果。期间,五代时蜀主孟昶有他独到的贡献,刊刻了“十一经”,即在唐朝时“九经”(《易经》、 《书经》、《诗经》、《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仪礼》、《礼记》、《周礼》)基础上,排除了唐文宗开成年间所增益的《孝经》、《尔雅》,保留《论语》,同时收入《孟子》(《孟子》首次跻入诸经之列)。其后,南宋硕儒朱熹以《礼记》中的《大学》、《中庸》与《论语》、《孟子》并列,形成了现在人们所熟知的《四书》,并为官方所认可,《孟子》正式成为“经”。由此儒家的十三部文献确立了经典的地位。

王衍的为政举措

政治

公元918年(光天元年)六月初一日,王衍即位。七月初一日,王衍封兼中书令王宗弼为钜鹿王,王宗瑶为临淄王,王宗绾为临洮王,王宗播为临颖王,王宗裔、王宗夔以及兼侍中王宗黯都为琅琊郡王。七月初三日,封王宗侃为乐安王。七月初五日,任命兵部尚书庾传素为太子少保兼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王衍不亲自处理政事,内外官员的变动都由王宗弼来处理。王宗弼收到的贿赂很多,都归为私有,上上下下都有怨气。宋光嗣聪明且善于迎合,王衍十分宠爱信赖他,前蜀由此也就逐渐衰弱。

外交

公元924年(乾德六年),十一月,王衍派遣翰林学士欧阳彬前往后唐互通友好。王衍认为前蜀已经与后唐建立了友好关系,于是就对后唐放松了戒备,下令撤去戍守在威武城的士卒,又把关宏业等二十四军调回成都。十月十四日,王衍又下令撤去武定、武兴招讨刘潜等三十七军。王衍这些行为最终导致前蜀的覆亡。

李璟的为政举措

军事政治李璟即位后,改变父亲李昪保守的政策,开始大规模对外用兵,消灭皆因继承人争位而内乱的马楚及闽国,他在位时,南唐疆土最大,李璟生活奢侈无度,政治腐败,百姓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经济政策李景困于用兵时,钟谟请铸造大钱以一当十,刻文“永通泉货”。后因钟谟犯罪,因此大钱被废。又命韩熙载铸铁钱,以一当二。

文学造诣李璟秉性庸懦,爱好文学,比较喜欢阿谀奉承。“时时作为歌诗,皆出入风骚”,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修养。经常与其宠臣如韩熙载、冯延巳等饮宴赋诗,于是适用于歌筵舞榭的词,便在南唐获得了发展的机会。他的词,感情真挚,风格清新,语言不事雕琢,对南唐词坛产生过一定的影响。存词五首,其中《南唐二主词》收四首,《草堂诗余》收一首。他的诗词十分有名气,书法也很不错。其中他的“小楼吹彻玉笙寒”是流芳千古的名句。

李煜的为政举措

政治

尊奉宋廷李煜继位后,寄希望于向宋纳贡以保全基业,在位期间,殷勤侍奉宋朝,除了岁贡外,每逢宋廷用兵或有重大活动,也进礼以示支持和祝贺,并多次派遣使者陈说臣服之意。

礼仪方面,李煜登基后,沿用北宋年号,每次会见北宋使者都换龙袍为紫袍(官服),变更李璟臣服后周时,只除帝号,其他礼仪不变的旧制;开宝四年(971年),李煜下令去除唐号,改称江南国主;次年,又下令贬损仪制,撤去金陵台殿鸱吻,并先后多次上表宋廷,请求直呼其名,以示尊奉宋朝。

官吏任免李煜即位之初,由于淮南战败和中主的去世,南唐朝野充斥着一种悲观颓丧的气氛,为重振人心、确立威信,李煜重用旧臣,稳定高层重心。何敬洙军功累累,被授予“右卫上将军”之衔,封芮国公,及其去世,李煜下令废朝三日,以示哀悼。对于在淮南战事中弃扬州化装逃跑的冯延鲁,李煜也重新给予礼遇。同时,启用在杨吴时代就投奔江南的韩熙载、闽将林仁肇、皇甫赟之子皇甫继勋等人。

科举方面,李煜重视选拔人才的公正和公平。乾德二年(964年),李煜命吏部侍郎韩熙载主持贡举,录取进士王崇古等九人;又命徐铉复试,并亲自命题考核。

李渊的为政举措

李渊称帝后,百废待举。他一面组织力量进行统一全国的战争,一面注意加强政权建设。唐朝前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制度,在李渊时期基本上初具规模。

政治

政治体制方面,李渊继承了隋朝的制度,又有一些发展。唐朝中央建立政治制度概括地说是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三省是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尚书省掌管全国政令,是命令的执行机关。下属共有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吏部掌管官吏的选用、考核与奖惩;户部掌户籍和赋税;吏部掌礼仪和科举;兵部掌军事;刑部掌刑狱;工部掌土木工程;每部又分四司来作为办事机关。中书省负责皇帝诏书的起草,是决策机关。门下省则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书,不合适的驳回修改。监察机关是御史台,职责是监督、弹劾文武百官。地方的政权机构基本是两级,即州和县。长官分别是刺史和县令。刺史每年要巡查各县,考核官员政绩,还负责举荐人才。县令要负责一县的各种事务,官很小,却是最繁忙的官员。

军事

制度

刘启的为政举措

汉景帝刘启在西汉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继承和发展了其父汉文帝的事业,与父亲一起开创了“文景之治”;又为儿子刘彻的“汉武盛世”奠定了基础,完成了从文帝到武帝的过渡。

曹叡的为政举措

政治

独揽大权

曹叡处事沉着、刚毅,明识善断,深谙制衡之道,即位不久就政由己出,使几个辅政大臣形同虚设。藉由战事多次将曹休、曹真与司马懿调往边境,令其停留都城的时间十分有限,有效降低了三人对中央朝政的影响力。而曹休与曹真也在频繁的战事调度中于太和二年和太和五年相继去世。四位辅政大臣仅剩陈群一人未出都城,但并未掌握军权,因而对明帝的权力影响有限。通过以上策略,明帝巧妙地将四位辅政大臣中实力最强的三人调离中央,成功收揽权柄掌握大权。在此之后,魏明帝一直牢牢掌握魏国最高权力,在内外战争与政策改革上始终是最高决策人,诏令能够有效实行;在其一朝也未出现足以威胁皇权的权臣;甚至一些遭到群臣反对的决策也能独断专行。如前文提及的明帝女儿淑夭折,明帝欲亲自送灵,在司空陈群以及诸位大臣的反对与劝谏下,明帝不予理会依然坚持己见。

整理法律

魏明帝注重法理。他诏令设置律博士,改革汉法,制订新律。又下令删简死刑条款,减少死罪;除死刑外,可以用财赎罪;减鞭杖之刑,以免苦打成招。魏明帝处理政事旷达严谨,善于纳谏,地方官吏和普通百姓的上书他皆一一过目,毫无倦意。

营造宫室